学校是老师有计划的教学,授课,学生读书的地方。因此创造一个健康的光环境,减低视觉疲劳,提升学生的专注力,增进学习效率是学校照明的目的。
中小学课室的照明是学校空间照明的重点,国家照明标准和行业协会的团体照明标准中,对课室照明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照度均匀值和眩光值的相应规定是基于对保护学生视力保护而做出来的。
中小学教室座位区各位置上的照度应该是均匀的,保证各学生所获得的桌面照度是一致的,而且必顶低频闪,避免蓝光危害。教室黑板书写区的立面照度应保持均匀,灯具表面不刺眼,讲台区的灯具不能对老师的视觉造 成眩光。美术教室等特殊空间还应关注灯光的显色性。
幼儿园的主要人群是幼儿,他们的视觉神经系统机能远未完善,眼球形态处于发育过程中,保护幼儿发育过程中的视力是幼儿园照明的首要问题。目前幼儿园的照明没有明确的规定指标,主要是应考虑眩光的控制,以及灯具的形式要适应幼儿的心理特征。
幼儿园的照明尽量采用间接照明,减少灯光直射幼儿的眼睛。可运用调节照度与色温的方式来设置节律照明。另外,可以适当运用彩色灯光,营造活泼的气氛。中小学教室宜采用3300-5300K之间的色温,教室桌面维持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8。
幼儿教育空间主要是使用人群年龄较低,因此照明需考虑特定人群的年龄段低,好奇心强等特点营造舒适健康的光环境。色温与中小学相同为3300-5300K之间,显色指数建议不低于300LX。多功能厅色温可采用3000K和4000K混合使用方式 ,以3000K作为氛围照明,提供需要的时段需求,而4000K则保证了平时的基础照明。桌面照度不低于300LX.